庇护签证什么意思?
1. 什么是庇护? 庇护指的是申请人以申请人的身份,因受到难民委员会的审查后对移民或公民身份的裁定有合理的担心而寻求保护。因此,在移民法中,一个“庇护”请求必须满足以下四个条件才可能获得批准成为正式庇护申请(asylum seeking application): 第一,申请人是受保护人; 第二,他/她的国籍和居住地使他在申请时具有合理的可能成为难民; 第三,他在加拿大有可归化的居住意愿,并愿意遵守加拿大的法律;
第四,他有来加拿大的意向。 2. 为什么会有人提出庇护的申请呢? 一般来说,人们会因为以下四种原因而提出庇护的申请:一是被本国政府迫害;二是被其他国家的政府迫害;三是害怕遭到自己国家或第三国的刑事惩罚;四是担心自己遭受非法的驱逐出境或被遣返到本应遭受迫害的国家。
3. 哪些人符合庇护的条件呢? 符合庇护条件的申请人一般是指,由于本人或其家庭成员曾经因为其种族、宗教信仰、政治见解、性别、出生国或其他个人特征遭受其本国政府的迫害,或有理由相信他们会被迫再次遭受这些原因的迫害,并且没有其他国家可以给予他们足够的保护和保护希望。根据《难民保护公约》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也可以提出庇护申请:一是因为种族、宗教、国籍、政治见解或者其他类似的身份或信仰而被某个国家或者政府所迫害的人;二是在某些国家或政府不能享受基本人权或自由的人;三是在国外因为属于某特定种族、宗教、国籍、政党、政治见解或其他类似的属性和身份,而在回国后会面临残酷、非人道或将造成严重辱虐的威胁或是处罚的人(第1A条)。
4. 如何向加拿大联邦政府移民局提出庇护的申请? 申请人在移民局的网站上填好申请表并打印出来签字之后寄到IRB-Toronto地址即可。如果申请人已经到达加拿大了,那么申请人可以在加拿大的任何地方提交自己的申请,但是申请人需要事先将自己在加拿大的住址告知IRB-Toronto以便日后联系。
5. 如果获得了庇护的资格,接下来要做什么呢? 一般而言,一旦移民局接受了庇护的申请,移民局就会通知申请人进行第一次面谈的时间地点。通常第二次面谈会在三个月至一年内进行,两次面谈结束之后,移民局将会做出最后裁决。如果庇护申请得到了支持,申请人就可以在申请中获得临时居留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