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根探亲签证有多次吗?
德国使馆签发的多次申根探亲签证分两种,一种是长期多次往返,另一种是短期多次往返(只给在德亲属);申请所需材料与申请旅游签证大致相同, 只是申请人必须提供被访人的邀请信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和行程安排表,且申请人须获得入境国签证。
根据欧盟有关法规,只有以下两类人才有资格获得长期多次入境申根签证: - 在欧盟国家工作的人(无论他们是否拥有正式的工作许可证),只要他们在申请签证时必须提供其雇主出具的证明,说明他们为什么不能以家庭团聚的名义获得居留许可或为什么不能获得工作许可。 例如,如果由于工作合同而持有D类(临时工作签证),就不能再申请探亲签证了。 或者,如果他们已停止工作和移民过程但尚未得到居留证,则不能因“家庭成员团聚”的原因而被批准为“长期逗留者”。
- “长期居住者”的直系亲属,这些人都持有永久居留权或被授予定居权的文件。 这类人的配偶和孩子也符合“长期居住者的定义”(即至少在过去5年内一直住在欧洲共同体的一个成员国),因此也有资格获得“多次入境申根签证”。 请特别注意:尽管此类签证适用于“所有缔约国的领土”,但它并不包含马耳他和圣马力诺(它们不是欧盟成员)。 请注意:从2016年7月6日起颁发的单次/多次申根签证均有效期至2021年7月5日, 从旧式多次签改为新版多次签后, 目前还没有出现过拒签纪录.! 但新版的多次申根签只能用于同一申请人同一个目的去访问同个国家两次以上才有效, 如第一次以探亲为由去了德国一次,第二次又以探亲原因再去德国就不算重复多次入境, 如果想再次以探亲为由去德国就必须等两年后才能再去, 而如以访友为目的就无限制次数。 所以新版多次申根签适合经常出入境的人士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