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签证什么原因签4年?
先放结论,题主的问题中并未包含足够的信息来推测具体的原因。 从题主的描述来看,拒签信里只写了“suspended”和“four years”这两个词以及一张解释原因的表格,因此我们只能根据这寥寥几笔进行一些推测。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不是所有的拒签都会给出原因。在加拿大移民法里规定某些情况不必须要提供拒签的理由。那么对于题主的例子来说,就是它刚好落在要提供理由的范围之内了(我猜可能是因为申请人的背景有比较可疑的地方)。
其次,SUSPEND这个词其实是一个法律术语,它的含义是“中止或者暂停某个行为的效力”【注1】;从法律角度来说,一个行为被暂停的时间一般是由法官决定的——也就是说签证官给4年而不是5年的决定权在法律上是没有问题的(当然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受到一些限制而不得不给个确定的期限啦)。不过通常来讲,除非有非常合理的理由,否则法官并不会将SUSPENSE的时间设得如此之长。 所以我们可以初步推断:由于某种原因,加拿大政府认为这个申请人存在较为严重的移民倾向,因此在签证到期之前禁止了其再次入境的可能性。至于是否真的存在这种情形,就需要题主和其他人仔细分析拒签信上的其他内容了。 顺便一提,虽然SUSPENSION的英文单词里有“suspend”一词,但两者并不是同一个概念喔~
我觉得还有一个可能性,即由于题主多次申请相同类型的签证而被认为是“重复利用同一身份递交材料”或者是“疑似使用假身份申请移民”之类的行为;这种情况下的话,应该会在拒签信里写明拒绝的类型为MISCELLANEOUS REASONS FOR INELIGIBILITY(注2)而非SPECIFIC POLICIES RELATED TO PASSENGER INFORMATION.
总之建议题主仔细阅读整个信的内容,然后再根据我的说法进行分析,最后得出自己的判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