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pr还是回国?

厉宸逸厉宸逸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这题我会,最近刚好遇到了类似的情况 。先介绍背景,老公在加拿大读研时认识的现在的老婆(我),当时他移民签证快到期了,准备回国,而我刚从国内过来读研究生,两人认识并结婚。然而,他签证期还没到就怀孕了。。。于是我们顺理成章地拿到了枫叶卡。现在孩子马上5岁了。 因为一直在加拿大生活,我也就顺便拿了加拿大护照。

但是!!!2014年我们回到成都办签证的时候,由于我之前的留学签证还有效,所以只签了3个月有效期的访问签证,并且注明不能工作。(此时,我的枫叶卡已经过期两年) 但,重点来了!!!我在签证到期前一个月,给移民局发了邮件,说明了情况,并附上护照和枫叶卡的照片。本以为可以顺利延期,谁知道他们给我的答复是,由于有劳动合同,因此不可以,然后给了我两个选择 :一是回国等几个月再重新申请;二是以旅游签证入境,然后在加国等待。

由于当时怀着二宝,回国的机票又贵得吓人,我们就选择了后者。于是在2014年底,我们拿着6个月的旅游签证来到加拿大,并在第7天开始工作。当然,这期间我们也没忘了给移民局发邮件汇报我们的工作情况。终于,在我们的坚持下(天天发邮件),移民局给我们发了批文,允许我们在毕业后继续工作并拿工资。 但问题是我们拿的工资是税后收入啊!!!每次交税的时候,我们都如实申报了收入。这样一直相安无事地工作到了2018年。

今年初,我意外发现自己怀孕了,于是赶紧告诉移民局,并准备休产假。然而,移民局的态度从此180度大转弯,先是说按照法律规定我不能工作了,然后又说我工作的公司没有合法资质,我的工资也不符合规定等等。还让我提交所有的过往工资单,以便他们重新核算。总之,各种刁难。 我气哄哄地找了律师,律师态度也非常好,他说这种案子他以前遇到过,最后法院判定移民局胜诉,理由是申请人违反了移民法中关于工作许可的规定。至于申请人的其他诉求,比如孩子国籍以及此前纳税的诉求,法院都拒绝受理。

听律师这么一说,我又怂了。因为据律师说,这类官司胜率不大,而且时间跨度太长会对孩子产生不良影响。正在我很无助的时候,一个朋友给我介绍了李阳律师。李阳看了我的材料之后说,这个案子虽然看起来复杂,但实际上处理起来并不困难,关键是要找准切入点。于是,他教了我一招。果然,用李阳教的招数跟移民局沟通后,事情有了转机。现在,我和宝宝已经拿到临时居留签证,终于可以在加拿大安心待产了。

劳栋彬劳栋彬优质答主

你现在是PR吗? 已经拿到永久居留权了没? 你有移民监的记录吗,比如你在加拿大的居住时间或者登陆时间等? 你现在是否还在中国?还是在加拿大的移民身份? 因为在2018年6月之前,移民局有一个政策是对于在加拿大境外居住超过730天的永久居民的申请人不予审批。但是之后这个规定被撤销。

如果你现在没有申请永久居民的身份(包括正在申请中),那么你要么在国内要么就在加拿大境内; 如果你现在还没有办理永居签证或枫叶卡,那你就是拿旅游签过来的,并且你也打算在中国待着。那么你就要注意你的入境日期和离境时间了 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加拿大,并且在入境时是有合理合法的原因进入加拿大的话,那恭喜你没事儿,就不用担心什么 反之,那就只能祝你好运了… 在边境检查的时候,海关会根据不同的目的对你作出不同处理决定! 请参考下面这条新闻(这里只是摘录一部分内容): “CTV News”的报道截图 如果是在美国过境,请查阅我之前的这篇回答(同样是从网上摘抄的新闻片段): 为什么在美国转机需要14天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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