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再留要多久?
一. 定义:所谓“再留”,是指出入境管理局对第一次签证到期后,继续停留日本的外国人所授予的第二次许可。根据居留期限长短,分为“再入国许可”和“永久居留证”两种。其中: “再入国许可”的居留期限一般为3个月; “永久居留证”则无时间限制,但申请手续繁杂,审批过程相当漫长。 二. 条件:申请再留(包括再入国和永住)除必备申请材料外,还需符合相应的资格要求。具体而言: ——对于“再入国”而言,申请人须在离开日本时,持有效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
——对于“永住”而言,除了上述材料以外,还包括: (1)设立初期的资本金(含技术者、技能者等特定人数除外)500万日元以上的证据,以及设立后的资本金维持500万日元以上或不少于设立初期数额的证明文件。
(2) 具有保证本国利益所需要的资金或者资产的证明。 三. 程序:无论是“再入国”还是“永住”,其申请程序大体相同,主要包括下列几个阶段:
(1)提交申请,接受审查 申请人向主管该事务的外国使馆或者领馆交纳一定费用后,递交填妥的申请表格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大使馆或者领事馆收到申请后,将其移送至管辖该事的中国外交部有关司局。
(2)受理案件,审核材料 中国外交部有关司局接到申请后会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的,会作出批准的决定并通知有关使馆或者领馆,同时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副本;
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则做出不予批准的决定并通知有关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