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有统一的时间吗?
澳洲从1788年开始陆陆续续有人过去定居,当时是英属殖民地,遵循英联邦法律,实行英国式立法,司法和行政制度;后来随着去那里移民的人越来越多,当地白人统治者觉得应该制定属于澳大利亚自己的法律了(主要是为了适应来自世界各地人口结构的多元化),于是在1902年制定了《澳大利亚国民议会选举法》(Australian Franchise Act 1902),规定只有拥有一定财产或收入的人才具备投票权,而所有没有这些条件的人都不具备投票权——这可以说是现代民主在澳洲的起源。
后来随着时间发展,人们意识到这样一种歧视性的法律规定是不合理的,所以从1965年起,各国移民逐渐获得平等的投票权。 然而虽然如此,由于历史原因,白人的传统选民仍然牢牢控制着澳大利亚国会,尤其是在新南威尔士州和维多利亚州。
1973年,为了打破这一局面,澳大利亚通过了《国民议会议事规则》(The National Party Rules),决定用一种新的投票方式来解决选举中的种族和政治议题,这种方式被称为“双票制”(the two-ballot system)或者简称“两票制”(two-vote system)。
这种制度允许选民同时选出左右派的候选人和他们的优先次序(第一个选票选左派,第二个选票选右派)。如果某个候选人获得了大多数人的第一选择,那么他就成功当选;而如果某个候选人只赢得了部分人选的第一选择,但他却赢得了绝大多数第二选择的选票,他也能最终胜出。
比如,假设一个竞选有两百个席位,其中左派势力要争取一百个席位,右派势力要争夺另外的一百个席位。首先,各个参选必须争取大多数人(超过半数)的第一选票。在这一轮中,左派获得的选票必须多于右派获得的选票,才能赢得胜利。否则,竞选将进入第二选票阶段。
在第二阶段的竞争中,左派只须争取比先前更多的选票就能获胜,右派则必须争取比先前更多的选票才能获胜。在这种选举模式下,任何选民无论最初投票时选择了哪个阵营,他的第二选票总是投给他在第一选票中没有选中的人。这种模式实际上将选民对竞选的支持变成了对政党制度的支持;任何一个想当选的政党都必须争取尽可能多的选民以完成他们的投票包。
总之,这种制度使得各党必须在争取选民上尽量分散他们的力量,因为任何一个单独的力量都可以通过协商联合上台。这也是现在澳大利亚国会的政治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