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以后可以移民吗?
理论上说,刑事犯罪记录是永久记录在案的,会随犯罪记录人一直保存下去。所以从移民申请的角度来看,有犯罪记录的人就是移民的“黑名单” 人员。 但是实际上,很多国家对于刑事案件的刑事处罚是有一定期限的,超过这个期限,犯罪记录就应当被撤销或者消除。
目前世界各国关于案底销号的法律规定并不统一,有的国家严格限定销号条件,例如法国只有被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才能消掉;而有的国家则规定较为宽松,比如美国,只要不是重罪,刑期届满即可销号。 不过无论法律如何规定,只要犯罪分子符合相应条件,其犯罪记录就会被删除或者掩盖,以此达到同违法犯罪分子“平等竞争”的目的。
我国刑法也设置了相应的减刑、假释制度,对符合条件的罪犯给予从宽处罚,以实现刑罚的惩戒作用与激励功能的统一。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犯罪分子,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的犯罪分子,所实施的行为危害不大的,甚至是可以免予刑事处罚的。
如果被判处刑罚的案件属于以下情况,即可能通过一定的程序消除案底,不影响移民。
1.人民法院审理判决时认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人民法 院审理判决时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矛盾意见不能充分解决的问题,经再审宣告无罪的;
3.人民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决定不起诉的人的;
4.经特赦令减免刑罚的人。 所以,有过犯罪记录的人员,在满足上述条件的情况下,依然拥有平等的竞争机会,可以在就业、创业等方面和没有犯罪记录的公民之间实现真正的“平起平坐”,并且有机会获得外国的居留权。
但是,要注意,这些条件必须在现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一旦触犯行政法规或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的禁止性规定,即使曾经被认定为无罪或缓刑,也不能够取得移民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