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香港算不算居民?
对于题主的这个问题,我想套用一句之前看到的话来解释,那就是“移民香港,就等于拥有了一个‘永久居民身份证’+一个‘护照身份’”。 所谓“永久居民身份证”很好理解,只要是在香港出生、或获得香港身份证的人(包括香港特区永居公民和港澳居民),其身份证上的姓名右下角都会有一个“PRC” 的字母标记;而有了这个标记就证明了其拥有香港的永久居民身份。 但仅凭有 “永久居民身份证”这一点,其实还不能算一个完全的“海外华人”。因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之下,无论是什么国籍,只有持有中国护照的人才算是真正的中国公民(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而这个“国籍”是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约束的。
那么,如何才能取得中国的护照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五条之规定, 具备以下条件的外国人可以申请领取中国护照并加入中国国籍: 也就是说,只要满足以上条件,并成功申请到中国护照之后,该申请人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同时也能获得国家赋予的公民权利与义务(政治权利、宗教信仰自由等)。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拥有了中国的护照及国籍的身份,但毕竟申请人的原属国身份是无法被彻底抹去的,因此申请人依然会保留其作为原属国民的一切合法权利。比如,申请人依然可以使用原属国的国籍和身份证前往其他国家或地区旅行和生活。 当然,在申请中国国籍期间是可以选择不使用的,此时申请人可以凭自己的原属国护照和其他证件正常出入国境,只不过在此期间不能享有中国的领事保护权。不过,一旦申请人正式取得中国国籍,原属国的护照及身份证件即自动失效。
如果申请人通过申请中国护照方式加入中国国籍获得“双重国籍”,则必须依法定程序放弃外国国籍或者办理出入境证件手续。否则就是非法移民。 而“护照身份”是指申请人所持有的外交护照(D签证),其享受的待遇和我国普通公民有所不同,受到相关外交和出入境法律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