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有身份证吗?
1997年回归之前,香港公民的身份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华侨”或者“港澳同胞”三种。 (关于这三个身份的区别详见下图) 在回归之前的香港,虽然“移民者”越来越多,但是并没有出现像大陆一样的“身份证制度”。所以当时香港人对身份的认同感很强,很在意他人的身份怎么看自己(比如华人和港澳台居民在大陆的身份歧视就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
九七年回归之后,国务院颁布了《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其中第八十二条规定: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可以规定和执行有关居民身份的法和规章制度。” 从此,一个全新的概念进入了香港的法制体系——居民身份证。
任何在香港定居的人口都必须申领身份证才能有效行事。身份证分为两种,一种是“香港身份证”,另外一种是“特区护照”。 除了拥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特区护照的人,其他非永久性居留的香港居民都被称为“临时居民”。他们所持的身份证明文件叫做“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旅游签证等)。而“来往港澳通行证”上的编号具有独一无二的性质,因此成为区分内地的“大陆居民”与香港的“本地居民”的重要标识。
根据香港特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持有香港身份证的人就是香港特区国民;而外国籍人士通过婚姻等其他方式取得香港永久身份者,其地位相当于香港特区永久居民而非香港特区公民。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不论是香港身份证还是特区护照,只要申请人成功申领到证件,他的身份就被视为已经得到确定!这一点与内地完全不同。换言之,申请人的身份不再取决于公安机关的批准,而是特区政府发放证件的那一刻起就已经确定了。
当然,有了这个证件并不表示你就能完全享受作为香港居民的权益。因为享有相关权利还要看你持有该身份证件的时间是否满七年以上。如果不足七年,那么你很可能会面临无法参加选民登记、不能投票或被选举等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