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香港学制几年?
一般小学五年(1950年以前的小学生)或者六年(1950年以后的学生,因应中一入学的扩招) 中学四年,大学三年或者四年(医科、法律等系会延长) 研究生两年 (PhD一般是3-4 年) 在上世纪中期至本世纪初之前,香港没有所谓的“九年义务教育制”,也没有所谓的“三年高中制”(当然也没“十年制初中”)。
在中小学阶段,只有“小学”和“中学”两阶段。 小学分“甲类”“乙类”(见《新界规例》)和“丙类”(乡村学校);中学有文、实两类,各分高、中、低三部。 但无论是小学还是中学,其修业年限都是根据“学生情况而定”。 举个例子: 我读小学时,我们班有个同学叫刘锡辉,他成绩不好,家庭困难且是独子,当时他家境已经算可以了,因为他是渔农世家。但当时他的父亲已故,母亲要照顾家计无法工作,所以经济压力都落在姐姐身上——她当时要在香港大学医学院念书,家里实在是供不起两个大学生,于是刘锡辉便留了下来,比同班同学少了两年学费。
又比如我小时候家境还可以,但在高中时有亲戚家境非常贫困,在乡间学校就读,每年学校统一发放校服(夏装、冬装两套),鞋子,牙刷牙膏等等用品,因此虽然我家经常给我买衣服,但我仍会把我那套校服留给表哥穿,这样他就能省下买校服的费用…… 所以每一学期开学或中途转校的时候,学校都会检查学生的书包和衣柜,以防有学生带多余的生活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