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留学签证陪读签证吗?
2019年7月1日新政策: 自2019年7月1日起,加拿大的学生监护人在前往加拿大前将无需获得当地学校的准假证明或加拿大移民、难民及公民部 (IRCC) 的同意书。 家长现在只需在学生的学习许可或入境签证上签字即可被视作具有合法身份。 此措施将适用于所有学生在入境时和入学后的整个学习期间。
新的规则大大简化了家长为学生办理赴加留学签证的流程,也省去了许多麻烦事。以往申请学签的时候除了准备齐全材料外还要额外提供学校出具的准假信,而拿到录取后还有可能会受到移民部的调查或者要求补充材料(比如部分同学会被要求提供经济能力方面的证明材料);而且父母即使拿到了正式的录取通知书和学签也不能马上出国,还需要再向移民局申请一个允许其子女出入境的陪同签证(俗称陪读签,又称监护人签证)才能带子女赴加读书。
新政策出台以后父母只要在孩子获签时在其学生签证上签署即可视同拥有合法的身份,不再需要另行申请陪同签证,而且也不再会收到移民部的调查或补件通知!这极大地方便了家长为孩子申请学签的过程以及后续带孩子赴加的便利性,对家长们来说可谓是一大喜讯~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新的规定取消了学校出具的准假信和家长的申请陪同签证的要求,但是家长在给孩子办学签时依然是需要提供孩子及其本人以及父母完整的家庭经济状况文件,以便向移民官表明其有能力支付孩子在加拿大所花费的所有费用,避免被移民官怀疑申请人有移民倾向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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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我之前整理的有关陪读签证的内容: 我主要从三个方面来阐述陪读签证的相关内容 一、什么是陪读 顾名思义就是陪着孩子学习和生活的人。目前常见的陪读主要有三类人,分别是父亲/母亲/祖父母。 1.1 如果陪读人是学生的父亲/母亲则称为监护人(Guardian); 1.2如果陪读人为学生的祖父祖母则称为委托代理人(Power of Attorney) 注意,这里监护人与委托代理人的概念是不同的,二者的权利和义务也是不同的。
1.3如果是配偶去陪读则一般被视为是作为共同申请人(Common Applicant),即陪读人和主申请人一起办理同一类签证同时获批。 注意: 在学生获得学签之后,父母的陪读签才算是正式生效;而如果父母是在孩子尚未获得学签的时候就赴加陪伴,那么他们只能算作是以访问目的赴加的临时居民而不是以陪同子女的监护人的身份赴加的。因此他们的身份是不能够长期停留在加拿大的。通常而言临时居民的停留期限不能超过6个月,不过如果以访客的身份在加拿大的某所学校就读超过六个月以上的课程的话是可以申请学习许可延长其在加停留期的,这样他们就可以继续留在加拿大完成学业并拿学位认证了。 对于此类人群,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则可以考虑申请加拿大永久居民。 二、陪读签证类型 目前常见的学生监护人陪读签证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基于主申的申请类别,另一类则是根据陪读亲属自身的需求申请的签证。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
2.1 学生监护人与主申请人同一类别的签证,如学生与主申请人是学生类(study program)签证, 那么学生监护人也可以同样是以学生类(study program )签证申请,前提是双方都需要满足该签证申请的条件。这种情况下陪读人的申请过程是与主申请人同步进行的。 2.2 学生监护人基于自己的需求独立申请,如有些陪读人不希望影响自己目前的国内工作,同时又希望能在加拿大长期居住以便能够常伴子女左右,则可考虑先以短期旅游签证入境后申请延期居留直至取得永居权,然后再以家庭成员的方式申请家庭团聚移民;当然还有一种方法是先以探亲访友的方式进行入境,之后再选择合适的方式来实现长期的居住。 三、陪读的注意事项 3.1由于留学生监护人陪读签证属于非移民类签证,所以它是有一定的有效期限的,通常为一年至三年,到期后可续签一次。
3.2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监护人是以学生类签证形式陪同子女赴加的,那么在主申学生过期离境或被遣返的情况下,陪读人的签证也会随之失效并被强制离境回到原籍地。因此在此提醒陪读的家长一定要密切关注孩子护照上的有效期,及时帮孩子做好入关记录以防意外发生。
3.3 陪读签证不同于陪读家庭团聚移民,它只是给陪读人提供了一种合法进入加拿大的途径而已,并不能保证其在加拿大的居留时间可以像主申请人一样没有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