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已经移民中国了吗?
“你直接报地址吧!” “你直接问户籍科!” …… 有网友给警察叔叔留言,询问“日本籍华裔的身份证问题”,得到了以上回复。 这个回复虽然挺让人火大的,但确实也没毛病……
目前我国的国籍法中并没有明确写明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之后,原来的国籍该怎么处理——是自动取消还是保留?是只保留户籍而注销国籍还是两者都保留?都没有明确的法律条例进行规定。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九条规定,外国人申请加入中国国籍的,应当提交本人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和签证;公安机关还应当进行审查,并在必要时进行走访调查。
也就是说,尽管这些人持的是外国护照,但从手续上和实际操作上看,已经被当作中国人对待了。 而对于“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我国宪法也仅赋予了其“有权保留外国国籍”的规定,并没有说明“必须保留外国国籍”。 在现行法律框架下,这些拥有双重国籍的人,通过申请获得中国国籍后,原国籍是否丧失,依然处于一种法律空白状态。
不过,从2017年开始执行的公安部第95号令中对定居国外中国公民换领居民身份证做出了具体规定: 对不批准入境定居的,公安机关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原因;对批准入境定居的,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居民身份证),并按规定收取工本费。 可见在现行制度下,如果日本人想要保留中国国籍的话,是需要放弃日本国籍办理定居手续的。但这也就意味着他们的双重国籍身份将是中国公民+美国居民/加拿大居民等。
当然,有人可能要问了,既然有法律规定了,那是不是意味着以后这些人的二代身份证上有“国籍”这一项了呢? 还真没有! 因为在我国现有技术条件下,无法准确鉴别出外籍人士的身份信息。如果强制加上国籍一项,出现错登、漏登现象也是难以避免的。“国籍”一栏只能保留空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