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本科有法律专业吗?
有的,不过一般叫做“法律学士”(Juris Bachelors)。是传统意义上的律师职业学位;而LLCM则是法学硕士(Master of Laws),一般是法学专业毕业并有一定律所工作经验的人才申请。 当然,这两个学位的设立目的不同、学习的课程也有区别,所以很难判断哪一个更胜一筹。一般来说,从培养的角度来看LLB更加正统一些。因为其属于“通识型”的法学教育,课程设置更为广泛,会涉及很多其他社科领域的知识。而LMC则会更加“专精”一些,侧重于实务领域。但这是美国法学院普遍的情况,也并不代表一定就是如此。具体还要看各个学校的专业设置情况。
以我比较熟悉的哥大为例,它的两个法学院分别是学习法律本科(LLB)和双学位法律博士(JD/LLD)的,前者侧重学术研究,后者偏重律师职业方向。而且由于JD是必须要在校毕业才可以申请的,所以先修课的安排也会根据以后的职业发展而定。比如我的同学中有的是先修满所有文科的必修课然后直接申请JD的,这样在硕士阶段就可以专注于选修法律方向的学分了。也有人是先修满部分文科的必修课后申请LLD,剩下的学分可以在博士阶段继续完成。
无论选择哪所学校的哪个专业,都建议大家提前弄清楚该学院/系部的录取要求和偏好,这会对你的申请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