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美国本科没有法律?
首先,这个问题有误导性。 准确的说法是美国本科没有法学学士学位(J.D.)。因为在美国本科可以修读很多学科的学位,包括理科、工科、文科等等。
以文理学院为例,学生不但可以选择文科,也可以选择理工科专业。比如WashU的McKinley校区就有很好的工科和商科;Pomona College有很好的理科和理工科;Vassar College虽然小而精,但是文科特别强;Hamilton College的数学系、物理系都非常好。 如果学生选了文、选了理,自然就可以申请相应的研究生了,美国是完全承认本科学历的。如果是选错了专业的本科,也可以转,只要GPA够高,转到新的专业学习,同样可以申请该专业的硕士甚至博士。所以说美国的本科学制很灵活,也没有严格的规定说本科生就不能申请法律硕士学位(LLM)或者JD。
其次,就算申请不到J.D.,也可以考虑申请LLM。 LLM是Master of Laws的简称,直译为“法律硕士”,项目时长一般一年,部分学校提供一年半的选项。它的培养目标主要是给非美国本土的学生开设的,目的是让非美本学生能继续进修,拿到学位。它要求申请人具有相关的本科学位且GPA达到一定标准,托福成绩优秀,有一定的法律法规基础,并具备一定的分析能力以及运用专业知识的能力。
相较于J.D.,LLM不是一个培养未来律师的项目,它的课程设置更多的是给非美国本土学生提供一个学习的平台,让学生了解美国和西方的法律法规,学习有关的分析方法。当然,如果打算留在美国工作的话,LLM是一个比J.D.更为省时的选择,因为其项目时长短,学费相对也便宜。不过最终是否能留下来找工作,还要看个人实力及择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