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移民了户籍有变化吗?
1.申请人是外籍,通过移民获得中国国籍,并更换永居签证;申请人的户籍从国外迁至国内; 2.申请人是中国籍,通过移民获得外国永久居留权,注销中国籍,办理出国定居手续;申请人的户籍从国内迁至国外; 二者流程不同之处在于申请人国籍的变更。
以加拿大魁北克省商业移民为例说明。
因申请人获得加拿大永久居留身份,因此申请人需先向移民局递交永居申请,并获得档案号; 然后向政府指定的金融机构交纳担保金(保证金); 再准备申请材料申报签证,获得枫叶卡; 最后登陆加拿大,开始为期5年的登陆监满期(在此期间必须每年登录一次,住满一个月,否则视为弃领处理,绿卡作废,但可再次提交申请)。
整个流程下来,申请人不仅拥有加拿大的永久居留身份,并且户籍将由原址变更至加拿大。 如果申请人选择回国定居,则还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由当地公安局出具并在公证处进行公证。 不论申请人是申请移民还是归国,其身份和户籍都会产生相应的变化。
父母移民,其户口如何处理要看具体的情形。
我国的户口管理是非常严格的,一般情况下,父母户口必须在小孩户口上注明,小孩户口才能迁入。
1、父母一方取得国外绿卡(移民国外)的,小孩不能转农,如果要迁入户口,父母必须有一个将户口和小孩迁入。
2、父母双方取得国外绿卡的,小孩不能转农,父母户口和小孩户口冻结,如果要迁入户口,必须先放弃国外国籍。按移民回国人员迁入程序办理。
办理户口迁移,应当持有户籍证明和户口迁移证件,到迁移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
户籍证明是申报户口人员原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申报人在该户口登记机关登记落户的时间、家属关系、服务处所需要予以证明的其他事项等内容的证明。持用的户籍证明必须是由申报人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公安机关或者公安机关派出所签发的。持用其他部门,如工作单位、街道或者镇政府等出具的证明申请落户,户口登记机关不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