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有特赦吗?
在司法体系上, 新西兰和澳大利亚是同一个祖先——英国法系。 所以很多法律制度是可以相互借鉴的。 两国之间相互引用的案例可以支持对方的判决; 在两国都登记了产权或者知识产权也可以享受优先权。 但是, 两国的特赦制度却是截然相反的。 在澳大利亚, 有联邦和州两级政府。 特赦制度分两个层次进行。 首先是由联邦政府提出,然后由所在州的州政府确认。 2016年, 澳大利亚联邦政府特赦了111名罪犯,其中有59名恐怖主义犯罪或国家安全犯罪罪犯、37名贪污罪犯以及8名战争罪罪犯。而2017年前两个月里,共有89人获得特赦,这些人犯下了136项罪行。其中40人在国内及海外犯下恐怖主义行为或其他严重暴力犯罪,包括强奸、抢劫、贩毒等罪名。
在新西兰, 只有总理有权给予特赦(但特赦的决定权实际上由部长们共同决定),而且必须是刑事犯罪,不能涉及王室或国家的罪行。 同时,为了凸显公平,特赦对象原则上是不分国籍的。 与澳大利亚不同, 新西兰的特赦程序没有级别之分。也就是说,无论案件性质还是涉案人数,特赦申请一律由最低级别的法院受理。
另外,由于法官对普通法系的案件一般只负责审核是否有法律依据,而不审查是否公正合理,在新西兰如果认为某个判决违反了公平正义的要求,可以通过申请“正义令”的方式寻求司法救济。 值得一提的是, 新西兰和澳大利亚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那就是即便接受了对方的特赦,也不会自然消除犯罪记录。
例如,在澳大利亚, 即使获得了联邦政府的特赦,犯罪履历仍然会记录在案,供各州自行决定是否释放这些罪犯,并且重新纳入社区矫正体系。而在新西兰,除非得到赦免,涉案的犯罪记录会永远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