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作品包括什么?
看到题目,我第一反应是“艺术作品”和“艺术作品”这两个词语似乎没什么区别,但细想来,它们是有区别的。 《现代汉语大词典》中,对“艺术品”的解释有如下几句: “用美术方法制作的供人欣赏的事物。”“艺术家的创作活动产生的物质成果。”“具有审美意义并值得人们充分注意的艺术形象。” 对“艺术作品”的解释有: “艺术家(或群体)在创作中所运用的一切物质材料和手段的总和。”“艺术家运用一定的物质材料,通过视觉形象的构思制造出的一种视觉形象。” 所以,按照这种解释来看的话,“艺术作品”更强调创作的思维过程,而“艺术品”更强调创作的结果。
当然,这样区分没有多大意思。因为不管是“艺术品”还是“艺术作品”,都是人类劳动创造的产物,是人们精神文化的载体。 但是,如果我们对题目进行适当变形,问题可能就更好回答了。这个变形就是把题目中两个带有修饰语的名词拆开,变成“艺术·作品”。
这样改造的题目,其实更接近于“什么是艺术”或者“什么是作品”的问题。前者是一个哲学命题,后者则涉及美学的分支学科——艺术创作。 “艺术是什么”这是一个很难回答的问题,而且由于语言的模糊性,这个问题可能永远都没有标准的答案。不过,尽管我们无法给“艺术是什么”一个令人满意的定义,但我们至少可以举出艺术的特征,以供参考。 比如,美国艺术批评家亨利·芬克尔斯坦就列举了“艺术是客观的、具体的、有限制的、可评论的、有形体的、及时诞生的、社会性的以及保持长久的”这七项艺术的特征[1]。而中国美学专家王旭晓则列出了“形象性、感性具体可触、普遍共通、非功利、民族性与时代性、凝聚着创造者的个性与群体智慧、历史传承与文化多元”等八项艺术的存在方式[2]。 如果我们采纳后人的这些观点,那么对于“艺术·作品”这一题,恐怕答案已经昭然若揭了——“艺术·作品”就是客观存在并且能给我们以最直接感官享受的形象。它可能是由人力所创造的,也可能不是;可能需要我们付出一定的代价去欣赏,也可能免费;可以是传统意义上的艺术,也可能是生活之艺术……但无论是什么,作为一种“艺术·作品”必定具有上述一些(或者是所有)艺术的特征。否则,它就失去成为“艺术·作品”的资格,而被还原成一种生活现象、自然现象或者人工制品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