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构思指什么?
艺术创作是一个“取象”的过程,即艺术家从生活中观察、感受和选择具有审美价值的物象进入创作过程。这个“象”可以是现实生活的客观对象(景),也可以是主观的精神意象;它是构成艺术作品的材料,也是艺术家创造活动的起点与根源。 艺术构思首先包含两个方面:一是艺术家的感受生活能力,二是艺术家对事物的审美判断和取舍能力——这两种能力的一个共同的根基就是想象。没有想象力,任何艺术构思都是不可想象的。
其次,艺术构思是一种创造性的思维活动。这种创造性体现在多方面,其中最主要的是创新意识和表现形式手法的创新。没有前者,创作就会失去灵魂;没有后者,作品就会失去生命。总之,无论是艺术作品的内容还是形式,都是在作者的构思中新的东西。
最后,艺术构思的时间性是很强的。因为任何一种艺术都有其固有的时限性,如话剧只能演半年到一年,美术作品的保存条件要求比较高等等。艺术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构思并付诸实施,才能确保艺术作品的存在价值。当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艺术家可以反复推敲、修改自己的构思,甚至可以推倒重来,但无论如何,时间的限制是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