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是属于什么政党?
加拿大是一个典型的混合政党制国家,实行两党制或多党制的结合,联邦政党与地方党各有其独特的运行机制,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之间的政党关系也不尽相同,与其它混合政党制国家相比,加拿大两党之间的制衡色彩更加浓重。
加拿大实行联邦制,全国行政区划分为联邦、十个省和三个领土组成,联邦与各省政府各有宪法规定的职能,互不统属。按照宪法的规定,联邦由加拿大总理和大臣会议领导,内阁成员由总理任命,加拿大总理由下议院多数党领袖担任。但各省总督由联邦总理提名,总督任命,总督由总理掌握。
联邦选举按各省区举行,选举权按地区实行不同的选举法,如安大略省和萨斯克其万省实行比例代表制,不列颠哥伦比亚省、艾伯塔省和新不伦瑞克省,则实行“第一名胜选制”。各省党团和联邦党团分别自行选举党领袖。各党在选举前必须确定候选人的候选人资格,候选人必须年满18岁、加拿大公民、在所代表的选区内居住、在选举前居住在该选区达12个月及该选区普通登记选民。
联邦选举的候选人必须得到所在选区政党领袖的提名,并得到100名或以上的登记选民的提名。党在确定提名名单前,候选人必须举行一场全国电视辩论,向党成员进行介绍。竞选经费按照候选人接受捐赠数额的4分之1支付,每名候选人最多可接受100万加元的捐款,每人支付竞选费用不超过250万加元。
全国选民投票结束后,各选区的投票结果通过统计程序确定。在联邦选举中,全国共组成275个选区,其中每省各一个联邦国会选区,各省人口在50万以上、40万以上、30万以上、20万以上和10万以上分别由一个以上的国会选区组成。全国选出308名联邦众议员,实行“第一名胜选制”。在确定获胜者之后,全国选举办公室将有关结果送交总督。新当选的议员名单经总督同意后,正式任命宣布当选议员。当选众议员一般在12月第一个星期二宣誓就职。
现任下议院中,自由党占123个议席,保守党104个,新民主党44个,绿纽尔党3个,魁北克集团、魁北克自由党各两个,BlocQuébécois党一个。在众议院内,议长和副议长由执政党议员组成,议长和副议长均由总理提名,由众院议员选举。众院副议长负责议会主持。
加拿大联邦政府内阁是政府行政权力最高级领导机关,负责处理政府日常工作,负责立法提案、制定政策和组织内阁成员与行政官员的工作。加拿大联邦政府采取集体责任制与集体领导制,内阁各成员在决策前进行充分协商、讨论、决定,并共同对议会和民众负责。
总理为内阁的最高级官员,由执政党领袖或该执政党推举、议员选举方式任命产生。内阁会议是内阁决策和行使政府主要行政职能的最高领导机关。政府各部部长是内阁的成员,部长由总理提名,并由总督负责任命。
联邦司法系统由最高法院、上诉法院和联邦法院组成。联邦最高法院、联邦上诉法院均为一级法院,法官均由各总督任命。联邦法院则是二级法院,联邦法院法官均由总理提名,由总督任命。加拿大实行联邦、省级两级联邦法院的司法制度。
各省设最高法院,各省法官均由各省政府任命,司法系统独立于立法、行政机构之外。各省最高法院院长、首席大法官均为终身职。联邦、省政府和法院之间地位平等,司法系统完全独立于联邦和各省政府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