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住地下室违法吗?
- 谢邀! - 首先,需要明确一点概念,在加拿大的房产分类中,并没有“地下室”这一说法。讨论“地下室”是否合法并没有具体定义。 但一般来说,人们口中的“地下室”是指住房的一部分,作为卧室、书房或者客厅使用。这些区域如果在建筑上由承重结构直接支撑,则是被法律承认的,并且有权获得房屋所有权证上标注的区域面积(虽然一般不作为出租用途)。 但如果所谓的“地下室”是作为独立的房屋出租,则可能涉及到违反规划许可的问题——尽管实际中这种情况也并不多见。
以多伦多为例,根据城市建设法典,任何非居住类房屋的出租都需要获得市政的规划许可。对于大多数非独立式住宅而言,一般需要申请到的许可证才能正常开工建造;而如果是改造已有建筑,则需要提供的规划许可允许的范围包括所有改变的设计和施工细节。 如果有人非法搭建,以牟利为目的将楼下的普通房间改成了卧室,租给别人做房子用,那么他就是一个涉嫌犯罪的房东。
除了规划问题以外,一些城市还有对房客人数的限制。以多伦多为例,401号高速公路以南的大部分地产,不能住超过两个人,因为那里属于多市规定的“高密度人口区”。如果房东不知道这个规定,多收了一个房客的钱,就可能面临巨额损失的风险。另外,如果租客的人数超过了房子可以承载的数量,则卫生和安全部门也可以上门检查,并处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