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都有税号吗?
1、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的从事技术开发、科技咨询、信息服务等活动的科研机构的资格认定标准由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规定”,因此并非所有学校的税收分类编码都隶属于“教育”这个一级分类。例如大学里设立的技术开发公司、信息咨询服务公司等就可能属于“9123类”。
2、其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识别号代码编制规则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9号)第三条第五款的规定 “纳税人识别号是税务部门提供纳税人信用等级和社会综合信用评价的标识”。也就是说,纳税人的税务识别码实际上是由税务部门依据监管需要进行分配的,并不是每一个纳税人都有一个固定的税务识别码。由于学校的收入性质比较复杂有可能出现某些时期作为营利性企业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之后,又作为非营利组织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情况,因此就会存在不同的税务部门对同一纳税人赋予不同识别码的情形。但是,这一情况并没有影响学校作为一个固定主体享受退税政策。
综上,虽然学校作为一个特殊主体在税收上存在一定的特殊性,但其本质仍属商业经营或服务性经营活动,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税款并可以享受相关的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