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的增值税是多少年?
澳大利亚目前并没有统一的增值税,而是由各州、领地根据自己的财政需要而设置不同的税务制度。 澳大利亚目前共有七个州和两个领地,分别是新南威尔士州(New South Wales)、维多利亚州(Victoria)、昆士兰州(Queensland)、南澳州(South Australia)、西澳州(Western Australia)、塔斯马尼亚州(Tasmania)、北领地(Northern Territory)和马耳他领地(Australian Capital Territory)。其中,新南威尔士州和维多利亚州的征税范围最广,收入也最高;昆士兰州则仅对建筑行业征收7%的增值税。
1998年和2005年的税收改革使各州政府拥有了更多的税收权力。根据这些改革方案,各州可以自行决定本地企业的营业税和关税,以及个人和企业所得税。
虽然如此,各个州还是保留了一些共同的税种,比如消费税(goods and services tax, GST)。这个以商品及服务税为基础建立的联邦制消费税是在1999年由所有州政府共同成立的,目的是为联邦政府提供稳定的收入来源。
除了消费税外,澳大利亚还征收商品及服务税,这一税种主要向进口的商品和服务征收。由于大部分进出口商品都含有商品及服务税,因此它也是一种间接税。与增值税类似,商品及服务税也是按照“增值”原则计征的。
2014-2015年财政年度,商品及服务税共征收396亿澳元,比前一个财年减少了0.2%。但到了2015-2016财年中,商品及服务税的收入却激增了9.8%,达到433亿元。在经历了多年的下降之后,此增项可算是一个令人鼓舞的增长。 因为各地税率不同,所以很难计算出全国统一的企业纳税总额。但是,根据澳大利亚国税局的统计数字,在2014-2015年间,全国有5,500家企业缴纳了至少7.5万澳元的商品及服务税,另有近2,600家澳洲企业(包括外国企业和公民个人)因未达到申报门槛而没有缴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