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工伤几个月能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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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公司工作了两年半,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受伤,造成右手食指和中指开放性骨折和脱节,经过两次手术才能活动,但是手指留下了严重的后遗症,现在无法工作,我应该怎么办? 新加坡关于工伤的法律和国内不同,员工在工作时间因为工作原因受伤,根据伤势严重程度,分别属于“公伤”(“Occupational Injury”)或者 “职业病”(“Occupational Disease”)的范畴。 公伤一般由保险部门(EP/SP的雇主必须购买劳工保险)或者政府出面与医院进行谈判,确定费用开支后向保险公司索赔;而职业病则按照社会保险的规定进行报销。 如果被诊断为职业病的员工同时符合下列情况: (a)患有与工作有关的职业病的; (b)工作的环境中存在着引起该职业病的物质; (c)在工作期间因该职业病发作而被送入医院的。 那么其产生的医疗费用将由政府和企业共同承担。

如果您是在工作时间因为工做原因受伤的,首先应当立即通知您所在公司的主管人员,并尽快去医院就诊。如果构成工伤,您应当要求您的主管以公司名义及时向人力资源部及劳动局提交报告,说明事故的情况以及受伤的经过,并在指定医院接受治疗。 在您治疗过程中,公司应协助医疗机构做好您的医治工作,包括联系医生、转科检查等。 当您痊愈且达到复工的条件时,公司应当负责安排新的工作岗位给您或协助您办理离职手续。

如果经诊断确认您需要长期医疗期间(6个月以上),则可以同时申请工伤和疾病假。 但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工伤还是病假,都是依据员工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而支付的。即,一旦超过这个期限,无论是否还可以继续工作,公司的责任都将终止。 所以对于受伤的员工来说,早期申请认定和及时恢复健康是很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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