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成绩平均分怎么算?
1.考试所有科目的及格分数应为60分(含60分),单科分数不及格者,不需重考,但其违纪处理结果按照学校有关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2.毕业(结业)生毕业(结业)时,其课程成绩合格,以课程总成绩的平均值为档案成绩。
3.结业生重修课程考试成绩及格者,其课程总成绩为该课第一次考试成绩加上此后该课考试成绩,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该门课程平均成绩=(第一次考试成绩×该门课程第一次考试分数+此后该门课程考试成绩×此后该门课程考试分数)÷(第一次考试分数+此后该门课程考试分数)
4.必修课有重修者,其平均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该门课程平均成绩=(该门课程第一次考试分数×该门课程第一次考试人次+此后该门课程考试成绩×此后该门课程参加考试人数)÷(该门课程第一次考试人次+此后该门课程参加考试人数)
5.对于限选课程和专业限选课,允许学生选修同等学时量的其他课程代替,代替课的情况由学院规定。对于公共选修课和专业任选课,学生可以选择其他课程代替,代替课的情况和成绩评定标准由学院规定。
6.学生一学期所获课程成绩不及格课程总数超过两门的,不再评定该学期的单项成绩,其课程成绩按50%的平均成绩计算。
7.课程成绩登记以课堂考试成绩为主,听课学生人数不多于30人时,课程成绩的登记标准分为:优秀90分以上;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60分以下。
8.听课学生人数多于30人时,课程成绩的登记标准为:优秀90分以上;良好70-79分;中等50-69分;及格30-49分;不及格0-29分。
9.有实验实践课程的专业,学生实验实践课程成绩评定,可根据课程性质和教学要求,采取以下方式之一:
(1)测验听课学生实验实验技能,成绩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
(2)根据实验(设计)报告及作业评定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