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批准日期提前几天走?
题主问的应该是“出境有效期”和“停留期限”吧。。。 出境有效期指的是持证人可以出国出境的最高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出国有保障;而停留期限是入境一个国家后可以在该国境内停留的最长期限(一般是90天)。
一般来说,签证上都会有这两个内容的提示: 下面以去日本的旅游签证为例说明(因为答主去过日本多次并且有在留卡,所以拿到的是3年期单次往返的旅游签证[1]): 在签证的正面,可以看到有效日期、停留期限以及签发机关、签发的地点等信息。其中有效的日期为2016年4月7日至2017年4月7日,表示持有人在这一年之内都可以入境日本,但不得早于4月7日或晚于4月7日出入境;停留期限为90天,则是表明入境日本之后可以待满90天,但不可超过这个期限。 如果想延长停留时间的话,需要在停留期间内向入国管理局申请在留资格延期,最多可延长一次,时间为90天。
再来看一下签证背面: 这里对入境条件和出境时的注意事项作了明确说明。需要注意的是第15条:持此签证者仅可在签证有效期内出入日本,如超出规定期限则无法再入境。也就是说如果打算4月8日到日本的话,那么一定要在4月7日当天之前办理好所有手续并成功入境!另外第12条规定了护照及签证的保管方法,请参考。 最后附上一张答主在日本的三年多次往返签证的照片,红色部分为在留期间内可以免费二次入国的次数[2](每次从持有者在日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的一个自然年内出发都算一次) 综上,题主所说的“批准日期”“生效之日”应该是指的就是出境有效期,与能否顺利入境无关。至于出境后究竟能在国外待到何时则需要参照停留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