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说什么语种?
荷兰官方语言为荷兰语,又名尼德兰文(Nederlands)、佛拉芒文(Vlaams)。 虽然中文翻译为“荷兰语”,但此名字的来源是德语“Holland”,因为历史上荷兰王国的领土主要位于今荷兰本土地区。而使用“尼德兰文”的原因则是由于古拉丁语对西欧诸多民族文字的影响。在12-15世纪,随着印刷术在西欧的传播,拉丁文作为中世纪欧洲的主要通用文字,影响遍及欧洲大陆乃至更远的地方。
当时的尼德兰省(包括后来的南荷兰省和北荷兰省)由于地处偏远,居民文化水平较低的缘故,没有能像其他西欧国家一样用拉丁文书写本地的语言。于是尼德兰省的官员和神父们就想出了用拉丁字母来拼写尼德兰语的办法,以此向拉丁文写作的其他民族靠拢。从而形成了一种独特的“拼写-发音”体例,即每个字母的发音是什么就拼什么,而不考虑字母的复数或词的形态变化,并且一直沿用至今。 在尼德兰语中,名词的格、动词的时态和人称等语法范畴的变化通过词尾表示,而像法语、德语这样的语言则通过字母的变形加以区分。例如:
Het is d’r zeven uur. 这是七点。 (h:t:s de:v:e u:r.) Het was even niet of je het kon vinden. 它七点钟不是或者你可以找到它。 (h:t waes e:v niet j yk kunnen finden.) We zijn in Holland om ’t twaalf te eten. 我们十二点吃午饭在荷兰。 Ik heb er een stuk van gekocht. 我买了一份。 当然,现在尼德兰语也存在着越来越多的单词来自西方语言的情况,不过大部分的句子结构仍然保留古诺尔曼方言的特点。学习尼德兰语对于了解西方语言特别是日耳曼诸语言的演变过程有着非常重要的学术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