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中文怎么读?
hǎ là kū nè(哈拉古呢) 荷蘭是寫作Holland的英語國名,為荷蘭王國的內部代稱或簡稱;而Netherlands(尼爾斯堡)則是荷蘭王國在歐洲之外的外交使節和商人的用詞。 荷蘭人自稱「尼爾士」、自嘲式地稱謂彼此為「尼爾仕」 (neerzees)。而在英格蘭,一般將荷蘭人標記譯為nederlander,這個字在十九世紀曾經被英格蘭作家用來表達「下流」的意思,由此可見荷蘭人所受到的輕蔑。不過,這些英文用詞都沒有傳到荷蘭文裏去。 荷蘭人對於自己的國家通常使用以下三種之一:
1. Hólländië (霍倫迪亞) – 以海牙為基礎來寫作的荷蘭文。
2. Het Nederlandsche (尼德蘭斯赫) – 以阿姆斯特丹為基礎寫作的荷蘭文。
3. Toorop de Nederlänkse (托洛普.得尼德蘭斯赫)– 以烏特勒支為基礎寫作的荷蘭文。 後兩者都是復數形態。除了上述三种形式外,還有以不同城市來命名的不同地方方言,例如有以莱頓為基礎寫作的荷蘭文,和以布魯塞爾為基礎撰寫的荷蘭文等。
在中文裡面,「荷蘭」一詞普遍以音譯方式寫作“荷蘭”或“何蘭”,也有“荷陸”“禾狼”“候郎”“呵蓝”等等不同的漢字筆畫排列結構,但都是由來於其英文名字Holland的發音,或是由荷蘭人自己使用的Hólländië的直接轉寫。在清末民國時期有些中文報紙及出版物因應時勢需要而採用「荷蘭帝國」一稱,以與另外一個同樣使用西方拼音法的“荷屬殖民地總統府”(the President of the Dutch East Indies)相區別。